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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湘信院办〔2021〕24 号关于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督查通报

发布时间:2021-08-06 点击:

各处室部委(中心)、二级学院、附属幼儿园:

根据 7 月 30 日,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安排,依据《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知》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》(湘信通〔2021〕110 号、113 号) 文件的要求,8 月 4 日,学校防控办会同宣传部、保卫处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场地布置、台账建设、物资储备、食堂管理和校大门管控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,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:

一、总体情况

1.各防控责任部门思想上高度重视,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 当前的头等大事和最重要的工作来抓,精准落实落细防控工作部署。

2.各防控责任部门按照学校疫情防控部署安排,实施校园 封闭式管理,建立了疫情防控台帐、师生健康台账、环境消杀 台账,师生疫情防控信息统计台账、来访人员实名登记台账。

3.防控物资配备齐全、足量,专人管理,专设场地保管, 入库、领用台账清晰。

4.重点场地布置到位,校大门、食堂、隔离室等场地的标识标牌摆放、张贴到位,自制录音扩音喇叭在校大门持续宣传防控要求与知识。

5.应急保障组织到位,配建应急车辆,安排专人驾驶,规范驾驶员与车辆内配防疫物资;依规范设立校内隔离室,安排专人管理、专人服务;消杀药液与器具配置齐全。

二、存在问题

1.学校生活超市营业人员、校健身中心工作人员未按标准 佩戴口罩,一米社交距离提示牌未设立。

2.相关台账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,纸质版没有责任人审签, 存在台账信息责任不明确情况。

3.过期的防疫物资没有依规范销毁,且占用仓库面积。

4.第 11 餐厅周边没有设置洗手设施,也未按标准配备洗手液等物资。

5.隔离室未单独设立登记、消杀、体温测试台,没有按规范建立隔离室垃圾处理制度。

6.校西大门未配备备用口罩,以满足临时需求。

三、整改措施

1.校宣传部加大防控知识宣教力度,迅速组织推出一期防控知识普及和学校防控部署要求的宣传推文。(责任人:杨浩)

2.规范建设校隔离室,确保入住过程有规范,后勤服务有 温度,探视关心有规定。(责任人:陈登贵)

3.室外洗手台完善和洗手液的补充工作迅速推进,做好现 有设备的维护。(责任人:徐长清)

4.规范信息统计,明确统计责任,精准统计数据,审签后 报交。及时更新和完善台账信息。(责任人:瞿佳木、黄涛、徐星星、陈登贵、陈强、各部门、学院信息联络员)

5.迅速整改防控物资仓库,确保保管条件优质,物资摆放 科学、规范。(责任人:陈登贵)

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

2021 年 8 月 6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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